关于推荐本科生参加2023年加拿大Mitacs 本科生实习合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推荐本科生参加2023年加拿大Mitacs

本科生实习合作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2022年将在全国范围选派200名优秀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课题实习。据此,我校将选拔、推荐品学兼优的候选人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由基金委与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英文名称Mitacs)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现将选拔要求及流程公布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411日以前出生),目前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GPA成绩不少于3.5分(4分制)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即雅思6.5、托福95或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或笔试达到其语言要求,可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须注明考试方式、主考人。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医疗保险费。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学院推荐:由学院组织选拔,于91312:00前将“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项目推荐表” (附件1),打印盖章后,发送扫描版及电子版至邮箱qqnk2547@163.com并提供推荐意见,各学院限报两人。

学院应通知被推荐人选,于加拿大当地时间2022922日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

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

请被推荐人选于202291917:00前完成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注:由于较上年度全国录取人数减半,竞争激烈,不建议推荐无语言成绩的学生。如没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学院可不作推荐。

(二) 学校推荐:经学校综合考核后,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组织被推荐人准备有关材料、进行网上申请等一系列后续工作。

注:未被学院推荐人选,原则上校方不受理其在基金委系统上的申请,也不会将其加入推荐名单公示。

() 基金委评审:基金委经审核后,与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共同评审,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将于2023年暑期派出,实习人员不得延长实习期限或提前回国。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五、录取及派出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六、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23502547

邮箱:qqnk2547@163.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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