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定向学院选调
2018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报名贵州毕节选调生的学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扫码进群,便于后续工作的通知和开展。
毕节试验区是1988年时任贵州省委书记胡锦涛同志亲自倡导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六次谈到毕节试验区。现在,毕节试验区已上升到国家层面,成为科学发展试验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创新扶贫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多党合作示范区,急需一批优秀人才为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决定定向学院选调一批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18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到毕节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
一、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计划选调5名左右,根据报名及测试情况,可适当调整选调名额。
(二)选调对象
学院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2.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实践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3.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career.nankai.edu.cn)或学院网站下载《贵州省毕节市定向学院选调2018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逐项填写。
《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个人鉴定(对自己思想、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陈述,需本人手写签字)、组织鉴定(党员请支部陈述相关鉴定意见,支部书记手写签字,非党员请班级陈述相关鉴定意见,班长手写签字),于3月9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软件楼112。(《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汇总表,于截止日前发送至zhengyueyang@nankai.edu.cn)。初审结果在测试前向考生反馈。
(二)测试。2018年3月,选调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能力测试(测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待定,并于测试前3天通知考生)。
(三)考察及资格复审。根据测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组织能力、基层工作心理适应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由毕节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到毕节市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对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为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七)录用。选调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到毕节市委组织部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到后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宜
为坚定定向选调生服务毕节、扎根毕节、奉献毕节的信心和决心,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在按照公务员法及《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同时,按以下政策进行管理:
1.工作岗位由毕节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在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
为加强选调生的培养锻炼,选调生5年内需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锻炼2年以上。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
3.市、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定向招录的选调生中选调。
选调生在毕节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简章由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8221482(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1.贵州省毕节市定向学院选调2018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职位表
2.贵州省毕节市定向学院选调2018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1:贵州省毕节市定向学院选调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doc
附件2:贵州省毕节市定向学院选调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