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即将到来,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研究生课程的考核,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方式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文献综述试和考查等。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应遵照培养方案及课程简介的规定,其中院级必修课一般为闭卷考试,并由学院保留试题和试卷。社会调查、教学实践、专题研讨课及实验课、可以采用考查方式。公共课考试一般在全校统一时间进行,采取笔试方式。专业课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及课程简介的要求确定。各培养单位应预先合理安排课程考核,并严格实施。
2.命题要求
各门课程的考核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研究生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内容,并有一定的深度,同时注意考察研究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命题时应明确各部分试题的分数。试题的内容、文字、图表、应仔细核对,作到试题准确无误。
3.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批改考卷和评定成绩,成绩评定时应当实事求是和公正合理。
研究生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打分或描述性打分。百分形式打分60分为合格。描述性打分标准为:①通过形式: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通过”表示考评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②等级形式:分为“A”,“B”,“C”,“D”四个等级。“A”表示成绩在85分以上,“B”表示成绩在75分到85分之间, “C”表示成绩在60分到75分之间,“D”表示成绩在60分以下,即不及格。
4.考试时间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考试周由原2021年1月11日—1月22日调整为2021年1月4日—1月15日。
科学硕士第一外国语(英语)的考试时间为1月3日上午10:00-11:40。
院级必修课的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由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安排,并填写《学院研究生院级必修课期末考试统计表》(附件1),于12月21日下午5:00前报送。
5.成绩录入
研究生课程成绩由开课单位的研究生教学管理教师或任课教师登录到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并将成绩表打印签名后交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备案。本学期考试成绩应于考试周结束后两周内录入,最晚不能超过开学后两周(2021年1月16日至3月7日)。
研究生考试试卷应由任课教师交学院安排保存,具体保存要求按各学院的具体规定,一般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