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有关2020届博士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提交查重论文的通知(第二批次)

一、毕业资格审核

已进行过答辩报名登记并拟于8月毕业的博士生请6月9日-6月10日两天提交下列材料至学院(智能北楼108)审核,表格可电子填写、签名扫描(或电子签);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则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1.《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两份(附件1)。一份留存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另一份进入个人档案。

2.《学院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两份(附件2)及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或经鉴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份留存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另一份进入个人档案;论文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查,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

结业转毕业及仅申请毕业的博士生,依照所在学院对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填写表格;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无科研成果要求,则无需提交。

核心期刊目录见《学院中文核心期刊表》(附件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核心期刊目录进行修订的以最新文件为准,其他各类标示“XX核心期刊”无效。科研成果须为博士生在学期间投出并发表的。

尚未刊出的论文须提交出版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须标明拟发表日期或卷、期,否则无效)及经出版单位盖章确认的论文清样原件。境外期刊接收函或用电子邮件通知接收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

申请科研成果破格的博士生需填写《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两份(附件4),连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依照规定程序审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及科研成果破格的规定见附件5附件6,其中涉及核心期刊范围及论文送审时间的,以本通知为准。

3.《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意见表》附件9)。导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毕业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4.有科研成果发表在SCI、SSCI、EI索引源刊物的博士生需提交《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成果认证表》附件10)。请于63日前依照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电子认证结果将直接反馈至学院负责老师邮箱。认证咨询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纸质版认证结果将由教学办于6月8日前往图书馆领取。请同学们及时完成成果认证。

5.结业转毕业博士生需提交《学院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两份(附件11)及结业证书,证书审核后退回。

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所有作为毕业要求中的学术文章,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须标注“学院”;

2.学术文章是否为核心期刊,须参照学院《中文核心期刊表》(2009年版)中所列各种期刊为准http://202.113.28.107/degrees/qikan.htm,期刊名称前面的、以09开头的数字即为“核心期刊编号”;

3.至多有一篇学术文章可以是已接受(接收函要求见下方)、未发表的状态;

4.接收函必须由刊物编辑部出具并盖章,同时注明某年、某期即将发表;如境外刊物只有email形式的接收函,须标注说明某年、某期即将发表,同时由导师出具说明;

5.已在境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需提交由导师签字的说明。

二、提交查重论文

请各位博士生同学于6月1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电子版至教学办邮箱:aijxb@nankai.edu.cn。邮件主题统一为“博士_学号_姓名 ”,因邮箱没有自动覆盖功能,请勿重复发送。

1.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研究生院,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所有博士生统一按照匿名评审格式提交论文。论文须符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附件7),“学号_研究生姓名_论文题目.pdf”命名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具体包含:博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附件8),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如有),参考文献。去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2.各学院博士生论文信息汇总表(EXCEL)。按要求如实填写,连同查重论文一起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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