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有关延期博士生提交延期申请的通知

请到期未登记毕业答辩的博士生同学于6月15日前提交《学院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

附件中的表格由学生本人填写,导师签字后送交研究生教学办(智能北楼108)。“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院”等意见栏无需填写。

未返校同学将相关内容填好(导师签字可电子签名或者打印签字扫描),PDF版本提交至教学办邮箱aijxb@nankai.edu.cn。

有问题请随时电话咨询2350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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