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第二批次)

各学院(系、所):

本学期第二批次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即将开始,请务必将有关事项通知至每一位答辩研究生及其导师。本通知适用于所有博士研究生。

一、答辩报名登记及资格审定

(一)答辩报名登记

已进行过答辩报名登记并拟于8月毕业的博士生611日前提交下列材料学院审核,表格可电子填写、签名扫描(或电子签);如无法返校,科研成果材料可提供扫描版,导师协助学院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登记及提交材料不能参加答辩

1.《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两份1一份留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另一份进入个人档案

2.《学院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两份(2)及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作或经鉴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份留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另一份进入个人档案;论文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查,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

结业转毕业及仅申请毕业的博士生,依照所在学院对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填写表格;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无科研成果要求,则无需提交。

核心期刊目录见《学院中文核心期刊表》(附件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核心期刊目录进行修订的以最新文件为准,其他各类标示XX核心期刊”无效。科研成果须为博士生在学期间投出并发表的。

尚未刊出的论文须提交出版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标明拟发表日期卷、期,否则无效)及经出版单位盖章确认的论文清样原件。境外期刊接收函或电子邮件通知接收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

申请科研成果破格的博士生需填写《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两份(附件4),连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依照规定程序审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及科研成果破格的规定见附件5附件6,其中涉及核心期刊范围及论文送审时间的,以本通知为准。

3.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研究生院,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所有博士生统一按照匿名评审格式提交论文。论文须符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修订版)附件7“学号_研究生姓名_论文题.pdf”命名,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具体包含:博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附件8,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如有),参考文献学位论文原创性声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4.《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意见表》附件9导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毕业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5.有科研成果发表在SCISSCIEI索引源刊物的博士生需提交《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成果认证表》附件10)。请于63日前依照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电子认证结果将直接反馈至学院负责老师邮箱。认证咨询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

6.结业转毕业博士生需提交《学院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两份(附件11)及结业证书,证书审核后退回。

(二)答辩资格审定

学院收到报名登记材料后,逐条对照进行答辩资格审定。

1.确认修业年限(详规请参见附件12),核对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核查无误后由审核人在《学院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上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结业转毕业博士生须查验结业证书

2.核对科研成果,检查《成果汇总表》(附件2)填写情况,核查无误后由审核人签章

1)核对核心期刊编号及成果数量;

2)核对博士生论文发表SCISSCIEI索引源刊物认证;

3)核对材料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齐全;

4检查发表文章的作者介绍等,是否标注为学院博士生,或能表明在学院攻读博士学位身份。

3.检查电子版论文格式、命名是否符合要求。

4.获取导师确认,同意该研究生申请本次答辩。

二、提交申请答辩材料

请各学院612日前提交本批次纸质盖章《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答辩博士生登记表》、《破格审批表》(附件4)、《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11津南综合业务西楼313/八里台服务楼209

提交本批次毕业论文定稿leilei@nankai.edu.cn论文发送后及时与研究生院负责老师取得联系,截止612日晚12:00前收到的最新版本作为定稿。

三、论文重复率检测

613-614研究生院对所有提交的论文定稿只作一次重复率检测,检测结果将分别汇总反馈至学院。

检测重复率较高的论文,经导师给出明确鉴定后,研究生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并给出两类定性结论:一、认为现有论文符合本学科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要求,准许继续进行此次申请答辩流程;二、取消此次答辩资格,要求学生大幅修改论文,延期申请答辩。所做决定形成文字说明,由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送交研究生院。

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的送审工作。

四、论文送审

论文评审请严格使用已提交研究生院的毕业论文定稿,如有私自修改更换,经查实,将取消该生本次申请答辩资格。已通过答辩的,答辩无效。

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学院对毕业论文进行编号,此编号用于学院回收整理及博士生查询专家评阅意见,请按照编号发放送审材料。材料可使用电子版或通过顺丰/EMS寄递,评阅书签名后扫描(或电子签)邮件返送或打印使用顺丰/EMS回邮。

博士生导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校外专家简况表》附件13,博士生本人不可接触此表),论文评阅专家应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为博士生导师;评阅专家其他要求遵照《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196修订,附件14)执行凡受聘担任我校兼职教授的专家,及虽已调动但仍在我校指导研究生的专家不能担任论文评阅人。表格提交后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评阅专家,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备案。

送审材料应包含:论文评阅人聘书(附件15)、论文评阅书(附件16)、毕业论文等。答辩前博士生本人不可与论文评阅人有任何接触,亦不可寄递材料。家应有20日以上文评阅时间(往返在途时间不计)

评阅书收回后,学院对全部评阅书进行整理和登记,补充填写评阅书最后一页相关信息。论文评阅书最后一页应留存学院备查凡论文评阅书未送学院整理、登记,擅自进行答辩的,答辩无效。

论文评审结果处理参照《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196修订,附件14)执行,《学院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17送审程序完成后,请填写《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答辩资格审核表》附件18),学院审核通过方可答辩,表格将进入个人档案。并请线下送审的院于731日前提交电子版《博士论文评审结果统计表附件19

五、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应不晚于83日。安排线上答辩,请依照《学院研究生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报送线上答辩方案及线上答辩情况统计表。

答辩程序、答辩注意事项、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写要求请参见《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规范文件》(附件20)。请在答辩过程中如实完成《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附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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