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生:
预计于6月毕业的同学,请于3月31日前提交下列标红材料电子版;所有纸质材料应在开学返校10日内提交学院审核,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当即终止目前申请流程。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及提交材料则不能参加本学期答辩。存在欠费情况的,应在开学后3日内缴清。
1. 《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两份(附件2)。一份留存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另一份进入个人档案。
2. 《学院博士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两份(附件3)及表中所列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或经鉴定的科研成果)原件(境外期刊如无原件,可用抽印本代替)、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成果汇总表》(附件3)一份留存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另一份进入个人档案;论文接收函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查,其余原件核对后退还。
结业转毕业及仅申请毕业的博士生,依照所在学院对毕业的科研成果要求填写表格;如所在学院对毕业无科研成果要求,则无需提交。
核心期刊目录见《学院中文核心期刊表》(附件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核心期刊目录进行修订的以最新文件为准,其他各类标示“XX核心期刊”无效。科研成果须为博士生在学期间投出并发表的。
尚未刊出的论文须提交出版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标明拟发表日期、卷、期,否则无效),及经出版单位盖章确认的论文清样原件。境外期刊接收函或用电子邮件通知接收的,须由导师出具书面说明。
申请科研成果破格的博士生需填写《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破格审批表》两份(附件5),连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依照规定程序审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及科研成果破格的规定见附件6、附件7,其中涉及核心期刊范围及论文送审时间的,以本通知为准。
3. 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研究生院,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
所有博士生务必统一按照匿名评审的格式提交论文。论文须符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8年9月修订,附件8),以“学号_研究生姓名_论文题目.pdf”命名。具体包含:①匿名评阅论文封面(附件9);②中文摘要和关键词;③英文摘要和关键词;④目录;⑤正文;⑥参考文献。去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非公开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4. 《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意见表》(附件10)。导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毕业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5. 理工及工商管理学科博士生需提交《学院博士学位申请者(理工及工商管理类)论文发表在SCI索引源刊物或EI索引源刊物认证表》(附件11)。请于3月24日前依照http://www.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成果已被接收、但未online,需要学院开具证明的,待开学后再行办理。电子认证结果将直接反馈至学院负责老师邮箱。认证咨询邮箱nankaiboshibiye@sohu.com。
6. 结业转毕业博士生需提交《学院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资格审查表》两份(附件12)及结业证书,证书审核后退回。
7. 填写附件中的《附件21-各学院博士生论文信息汇总表》,保存电子版,连同毕业论文一起上交。
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所有作为毕业要求中的学术文章,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须标注“学院”;
2.学术文章是否为核心期刊,须参照学院《中文核心期刊表》(2009年版)中所列各种期刊为准http://202.113.28.107/degrees/qikan.htm,期刊名称前面的、以09开头的数字即为“核心期刊编号”;
3.至多有一篇学术文章可以是已接受(接收函要求见下方)、未发表的状态;
4.接收函必须由刊物编辑部出具并盖章,同时注明某年、某期即将发表;如境外刊物只有email形式的接收函,须标注说明某年、某期即将发表,同时由导师出具说明;
5.已在境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需提交由导师签字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