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科学学位硕士
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第一批次)
各学院(系、所):
本学期学校拟在6月和8月各召开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请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不能同时报名。请务必将有关事项通知至每一位答辩研究生及其导师。本通知适用于所有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答辩报名登记及资格审定
(一)答辩报名登记
拟于本学期答辩的全体硕士生经导师同意,请于3月9日-19日向所在学院提交《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答辩硕士生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则不能参加本学期答辩。
1. 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研究生院,不接受任何原因的新版更换。论文须符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8年9月修订,附件2),以“学号_研究生姓名_论文题目.pdf”命名。预计于6月毕业的同学,应于4月13日前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
2. 《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意见表》(附件3)。导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毕业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表格上签字确认。表格应于开学返校10日内提交学院审核,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当即终止目前申请流程。
(二)答辩资格审定
学院收到报名登记材料后,逐条对照进行答辩资格审定。
1. 确认修业年限(详规请参见附件4),核对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核查无误后由审核人在《学院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上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检查电子版论文格式、命名是否符合要求。
3. 获取导师确认,同意该研究生申请本次答辩;收到纸质材料后,应确认导师亲笔签字。
二、提交申请答辩材料
请各学院于3月21日前提交包含所有拟于本学期答辩硕士生信息的电子版《硕士生登记表》(附件1),于4月15日前提交第一批毕业论文定稿。论文压缩打包进行发送,发出后及时与研究生院负责老师取得联系,截止4月15日晚12:00前收到的最新版本作为定稿。材料请发送至leilei@nankai.edu.cn。
开学后请提交纸质盖章《硕士生登记表》(附件1)至津南综合业务西楼313室/八里台服务楼209室。
三、论文重复率检测
4月15日-4月16日,研究生院对提交的所有论文定稿进行重复率检测。对检测存在问题的论文,经研究生院反馈后,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应对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
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方可开始毕业论文的送审工作。
四、论文送审
论文评审请严格使用已提交研究生院的毕业论文定稿,如有私自修改更换,经查实,将取消该生本次申请答辩资格。已通过答辩的,答辩无效。
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学院可使用电子版或顺丰/EMS送出评阅材料,论文评阅意见表通过顺丰/EMS回邮。由学院(系、所)确定聘请两位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作为评阅专家。对属于跨学科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聘请所涉及的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评阅。《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见附件5,研究生本人不得送、取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意见表。专家应有20日以上的论文评阅时间(往返在途时间不计)。
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两份不同意答辩,则终止本次流程,论文修改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如有一份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一位专家进行增评,增评结果如同意答辩,则继续本次流程;如不同意答辩,则终止本次流程,论文修改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论文评阅通过后,请填写《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答辩资格审核表》(附件6),学院审核通过方可答辩。
五、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应不晚于5月31日。考虑整体状况和毕业生特殊情况,如确有需要,可安排视频答辩,具体安排临近通知。
答辩注意事项请参见《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附件7)。请在答辩中过程中如实完成《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附件8)、《学院科学学位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见附件9。
三、涉密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
涉密研究生请按要求提交《学院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附件10)至相关部门。其毕业论文评阅及答辩请参照《涉密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附件11)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附件12),答辩时间不变。
附件列表:
附件1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答辩硕士生登记表
附件2 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8年9月修订)
附件3 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意见表
附件4 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南发字〔2019〕93号)
附件5 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附件6 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答辩资格审核表
附件7 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附件8 学院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附件9 学院科学学位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附件10 学院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
附件11 涉密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南办发〔2007〕23号)
附件12 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
(南办发〔2009〕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