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同学们注意各项工作的截止时间,按时、按标准提交材料。
2017年在学研究生国家公派项目学生材料报送说明
(一)
学生书面申请材料请按如下清单顺序整理上报:
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和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1、《学院2017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3、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7、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要提交)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学习计划(外文)
13、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14、国外导师简历
注: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完成并将结果直接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详见附件一。
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
1、《学院2017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
2、国内导师推荐信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费材料
5、学习计划(外文)
6、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
材料装订整理要求:
1. 所有学生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2. 书面材料须一式一份,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 所有材料应自行备份,以备后续网上申请提交电子材料时使用;
4. 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5. 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用长尾夹夹好,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6. 请不要将邀请函/入学通知原件放入申请材料;
7. 请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
(三) 材料报送时间及说明
学院2017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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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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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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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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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联系国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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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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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日-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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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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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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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6日-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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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进行审核并排序推荐,
各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填写评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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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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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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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汇总各院学生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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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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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5日-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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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公派研究生项目专家委员会评审,
工作小组向领导小组汇报,
公示并确定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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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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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0日—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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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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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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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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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留学基金委,并完成信息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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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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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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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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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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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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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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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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