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2017年在学研究生国家公派项目学生材料报送说明

请同学们注意各项工作的截止时间,按时、按标准提交材料。


2017年在学研究生国家公派项目学生材料报送说明

 

(一)      学生书面申请材料请按如下清单顺序整理上报:

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和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1、《学院2017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3、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7、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申请联合培养需要提交)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学习计划(外文)

13、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14、国外导师简历

注: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完成并将结果直接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详见附件一

 

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

1、《学院2017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

2、国内导师推荐信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费材料

5、学习计划(外文)

6、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      材料装订整理要求:

1. 所有学生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2. 书面材料须一式一份,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 所有材料应自行备份,以备后续网上申请提交电子材料时使用;

4. 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5. 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用长尾夹夹好,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6. 请不要将邀请函/入学通知原件放入申请材料;

7. 请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

 

(三) 材料报送时间及说明

学院2017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201731日前

学生联系国外学校

学院、学生

201732-33

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学生

201736-38

学院进行审核并排序推荐,

各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填写评审意见表

学院

201739-314

研究生院汇总各院学生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17315-317

我校公派研究生项目专家委员会评审,

工作小组向领导小组汇报,

公示并确定推荐人选

专家组

工作小组

2017320日—45

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

学生

2017412日前

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留学基金委,并完成信息平台操作。

工作小组

20175

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留学基金委

20177月起

办理派出

留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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