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进行博士学位审核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行本学期博士学位审核工作,现将使用“博士学位审核系统”录入博士学位信息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信息采集
1.申请人录入信息。申请人须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录入《学院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以下称《简况表》)各项信息,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提交(注:提交后申请人不能修改数据)。请各学院通知博士学位申请人及时提交录入信息并保证电子信息与原始审核材料的一致性,以免影响学位审核。
2.学院管理员审核和增添信息。学院管理员须登陆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审核无误后需编写并录入博士生顺序号。各单位管理员须于6月6日前“审核通过”本单位博士申请人信息并点击“确认名单”,名单确认后院系管理员不能再修改已确认的数据。
博士学位申请人操作说明见附件1-1,学院管理员操作说明见附件1-2,博士学位信息数据结构及说明见附件1-3。
二、打印《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后,可批量打印《简况表》。申请人需将《简况表》第1、2页合并(标题页在左侧)复印成A3纸,经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复印2份,由各单位统一收齐(按顺序号排序),在6月6日前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三、使用博士学位审核信息系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博士学位工作将通过博士学位审核信息系统进行,各单位须按时提交信息,以便及时向委员们开放学位审核信息实行网上浏览审核。
四、其他
系统登陆时如出现遗忘密码等问题可点击登陆页面上“找回密码”或“联系我们”联系信息办;录入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可联系学院管理员或学位办。《使用手册》(附件2、3)中部分图片尚未更新,但各项操作基本一致,可参考使用。
附件1-1:博士学位申请人录入信息操作说明
附件1-2:学院管理员审核博士学位信息操作说明
附件1-3:博士学位信息数据结构及说明
附件2:《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用户使用手册(学生)》
附件3:《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用户使用手册(学院管理人员)》
学院研究生院
2017年5月7日
附件1-1
博士学位申请人录入信息操作说明
(学位申请人用)
以《学院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以下称《简况表》)为基础录入博士学位审核信息,要求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如因录入信息不正确影响学位审核,责任自负。具体说明如下:
一、登陆信息门户系统
登陆网址http://urp.nku.cn/,或登陆学校主页后点击“信息门户”(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其它浏览器可能出现异常)。
二、录入信息
1.录入申请博士学位信息
登陆系统后,点击“研究生系统”→“学位管理” →“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
→“拟授予学位学生信息个人维护”,进入学位信息首页。申请学位信息包括学位基本信息、学位课程信息、研究成果信息、论文评阅人信息和论文答辩信息。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博士学位信息数据结构及说明见附件1-3。
2.录入要求
(1)学位课程信息栏可录入全部所学课程,按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排序,其中公共课中政治理论课或(当代)中国概况排第1位,第一外国语(外语专业为第二外国语)排第2位,英语六级(如有)排第3位。《简况表》只打印前10门课程。
(2)研究成果信息栏中所填各类成果均应署名学院,与培养办审核的《论文自评表》一致,限填5项。如是核心期刊,须在刊名前加“*”标注。各类成果填写格式如下:
论文填写格式:第几作者.论文题目.刊名.年(卷)期号:起~止页码
专著填写格式:第几作者.书名.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发明专利填写格式:第几发明人.专利名称.国名.专利号.授权(公开)日期
其他成果参照以上示例,须反映研究成果重要信息。
三、信息保存
信息录入时及时点击录入页面上保存按钮,保存已录入的信息。保存后,学位信息首页将显示已保存的已录入信息。
四、信息提交
全部信息录入后,经确认无误(与相关原始材料一致),须在学位信息首页点击信息提交按钮。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如确需修改,可向院系管理员申请。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录入的信息。如学位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五、打印《简况表》
信息提交后可在学位信息首页查询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可在院系管理员处打印《简况表》。
六、其他事项
录入信息内容要保证正确,因录入信息错误导致延期审核学位,责任自负。如有问题可向院系管理人员咨询,系统使用问题可咨询学位办。系统详细操作说明见附件2《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用户使用手册(学生)》。
下载附件:
15978附件2: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用户使用手册(学生).doc
下载附件:
15978学院关于进行博士学位审核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