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南发字[2013]90号),为鼓励博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我校继续开展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并作为今后推荐天津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鼓励博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推出高水平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参评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国际、国内研究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提出申请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一般应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过若干篇相关学术论文,并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
5.参加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如获全优,可优先考虑。
6.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接受评选: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作者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
(2)非公开博士学位论文。
四、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本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我校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各一级学科可推荐0-1篇博士学位论文,如一级学科确有高水平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可增推1篇。
五、评选程序
1.作者本人申请
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提出申请,填写《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推荐表》。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科范围内申请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同一个一级学科超过1篇的须排序),并提供分委员会排序说明。
3.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推荐论文一式五份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同行专家评审通过的论文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颁发奖励。
六、奖励方式
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七、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推荐表》(附件1)、《作者简况表》(附件2)各1份,附件1-2按顺序装订成册;
2.《2017年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表》(附件3)1份;
3.请单独提供1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4.《学院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附件5,须有作者本人手写签字)2份。
(二)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删除“致谢”的内容);
2.《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2017年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表》(WORD格式);
5.《申请优博论文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表》(EXCEL格式,见附件4)。
以上电子材料1-3的命名在上述名称前加论文作者姓名,电子材料4-5以学院命名。
各学院要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评议中核查。
2017年7月10-14日期间将上述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有关文件可从研究生院主页点击下载。上报材料一律打印,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联系人:郑君良;联系电话:23503320;电子邮箱:xwb@nankai.edu.cn。
八、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对所报材料的准确性负责,表中项目如无填“无”,不留空项。如有疑问和不确定的问题及时与我办沟通和确认,避免评选中因疑义影响评审。
附件1:《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推荐表》
附件2:《作者简况表》
附件3:《2017年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表》
附件4:《申请优博论文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表》(电子版)
附件5:《学院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优秀学位论文用)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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