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期末考试的注意事项
期末考试即将到来,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研究生课程的考核,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关于考核方式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包括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文献综述试和考查等。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应遵照培养方案及课程简介的规定,其中院级必修课一般为闭卷考试,并由学院保留试题和试卷。社会调查、教学实践、专题研讨课及实验课、可以采用考查方式。
2.命题要求
各门课程的考核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研究生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内容,并有一定的深度,同时注意考察研究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命题时应明确各部分试题的分数。试题的内容、文字、图表、应仔细核对,作到试题准确无误。
3.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批改考卷和评定成绩,成绩评定时应当实事求是和公正合理。
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可采取百分形式打分和描述性打分。百分形式打分60分为合格。描述性打分标准为:①通过形式:分为“通过”和“不通过”。“通过”表示考评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②等级形式:分为“A”,“B”,“C”,“D”四个等级。“A”表示成绩在85分以上,“B”表示成绩在75分到85分之间,
“C”表示成绩在60分到75分之间,“D”表示成绩在60分以下,即不及格。
4.考试时间
本学期考试周为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8日。
科学硕士第一外国语(英语)的考试时间为6月3日上午10:00-11:40。
院级必修课的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由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安排(详细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