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2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对研究生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自2018年4月23日至5月20日开展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检查分为学校、学院两级进行,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
1.学院须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对本院的研究生教学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小组由3~5人组成,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可由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研究生教学管理老师组成。学院应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教学检查小组成员、导师代表、授课教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和研究生教学管理老师。座谈会内容包括:研究生课程教学总体情况以及师生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研究生教学管理老师进行会议纪录。
2.研究生院不定期的对各学院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研究生教学工作学生信息员经常性的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对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生院将向相关学院反馈,如果发现重大教学事故,将向全校通报。
二、检查内容
期中教学检查应对研究生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本次检查将重点针对两个方面进行:
1.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检查本学期课程设置是否严格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检查教学大纲的完备性,教学内容、进度、教材是否与教学大纲一致,同时对教学方法是否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科学思维方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检查。
2.教学秩序
检查教师是否按照课表上课,教师调、停课手续是否完备;检查研究生学习态度和出勤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将教学检查小组名单、教学检查工作计划以及座谈会安排等情况填写《学院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附件1)于4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查,并在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后将《学院研究生期中教学自查情况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1.《学院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2.《学院研究生期中教学自查情况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