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党员:

 

现就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具体做法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出。其工作单位建立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果未办理组织关系,离校手续单上分党委盖章处不予盖章。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果特殊原因无法落实接收党组织的,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出国(境)前,需要填写《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保留)学校申请表》,并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由分党委、党总支进行审批,报组织部备案。党员须定期与党组织进行联系。

4.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转出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注意事项

1务必在新单位落入党员组织关系后一个月内交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学院党委地址为: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  邮编:300350.

电话:022-85358070  13752210203    联系人:杨晓曼

2、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情况,联系方式变更要及时告知党组织负责人。工作单位落实后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三、办理介绍信修改或补转的做法

1、转往学校其他单位和转往天津市其他单位者:

携原介绍信前往学院党委开具《修改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申请》,并将党费补交至补转日所在月。凭《修改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申请》、补交党费收据和介绍信原件到组织部办理修改手续。

2、转往外省市单位者:

携原介绍信前往学院党委开具《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申请表》,并将党费补交至补转日所在月。凭《补转党员组织关系申请表》、补交党费收据和介绍信原件到组织部办理补转手续。

所有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者(不区分本市、外省),如原介绍信已逾期达3个月以上,还需撰写一份思想汇报,由新单位出具一份表现鉴定。若介绍信原件遗失,需再写一份检查,如实说明原因,并对过失做出深刻检查。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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