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全日制专硕:
请各位同学于下周五(3月8日)前提交《实践报告》到班长处。由班长收齐后送交教学办。其中,
1、《实践报告》须一式两份;
2、 “实践单位评价”一栏,务必有校外导师作出评价,勾选是否合格并签字;单位也须勾选是否合格并盖章;
3、“培养单位鉴定”一栏,务必有校内导师作出评价,勾选是否合格并签字;“专业学院审核意见”处空白,由我办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