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进展到中期,根据《学院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管理办法》之规定,拟对其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立项项目。
二、检查组织
由项目管理学院组织检查。
三、时间安排
1.2月19日——3月10日,项目组撰写《学院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连同阶段性成果交所在学院管理部门。请交到智能北楼(15号楼)108办公室
2. 3月10日——3月27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答辩,并推荐“2019年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校内备选项目。
3.3月28日——4月5日,请各院将“国创”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中期检查报告书及阶段性成果(电子版)发送至sjk@nankai.edu.cn,以项目编号作为文件名称。
四、具体要求
1.材料撰写与提交:项目组撰写《学院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之“常用表格”一栏下载),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等作为附件一并提交,一式三份,送交所在学院管理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中期检查采取答辩形式,包括项目组汇报、回答问题、专家评议和建议、学院审核等环节。
3.专家通过审阅《中期检查报告书》,听取项目组汇报和提问问题,对项目的进展进行评议,对项目组后续工作给予必要的建议,对无明显进展、不能继续进行的项目,可建议终止该项目。
4.“年会”学术论文(展示项目)遴选:为向“2019 年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及“创新创业展示项目”,我校拟通过中期检查评审进行遴选,依据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推荐1-2 篇(项)学术论文或展示项目,学术论文已发表或待发表均可,展示项目要求立意新颖,应用价值较高、综合展示效果突出。未遴选出优秀学术论文或展示项目的学院可以不推荐。
5.各学院需认真组织检查,严格中期检查工作程序,切实发挥中期检查的作用。
6.学院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务必于4 月5 日前,将汇总的检查结果电子版发送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学院本科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教务处之后赴学院审核盖章。
联系人:胡志辉 电话:85358541
附件:1. 《学院2018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创新训练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
教务处
2019 年2 月19 日
下载附件: 附件1:学院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xlsx
下载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