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学费代缴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度学费代缴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代缴对象及申请的基本条件

1.本次学费代缴工作面向全体在学本科生。

2.其父亲或母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符合代缴条件的天津市学生的学费由学校代缴50%

3.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或遭受重大灾害的,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际情况讨论后,由学校代缴一定比例的学费。

4.学习刻苦,成绩良好,老生在2022-2023学年ABC类各科成绩全部合格。(具体条件请参考《学院本科生学费代缴实施办法》南发字〔2012104号)。

二、审批程序

1.学院将本通知及学费代缴的有关政策传达到全体本科生。

2.天津市低保由学生本人持天津低保金领取证及证件复印件、区民政局学费代缴证明和户口册,在11月3日中午12点前向辅导员进行申请;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或遭受重大灾害的学生,在11月3日中午12点前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件向辅导员进行申请。

3.学院认真审核天津市低保证件(天津低保金领取证必须是其父母所有且在有效期内)。对于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或遭受重大灾害的学生提出的申请,在院内进行评议,给出学院意见。

4.学院将初审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校审核后,最终确定代缴名单。

三、提交材料

1.天津市低保:

1)学生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并由辅导员、学院审核通过;

2)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

3)天津低保金领取证的扫描件(包括当地民政局的介绍信)。

2.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故:

1)个人手写签字申请书扫描件;

2)学生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并由辅导员、学院审核通过;

3)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交方式:

请于11月3日16:00前完成资助管理系统的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成绩单/低保金领取证/申请书/xx证明”命名,以姓名命名文件夹,压缩总文件夹反馈至wuyakun@nankai.edu.cn。



附:《学院本科生学费代缴实施办法》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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