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周恩来奖学金是学院本科生的最高荣誉,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23〕93号)和《学院周恩来奖学金章程》,认真进行审核和甄选,所推荐的候选人既要学习成绩优秀,又要综合素质特别优秀,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的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册的全日制优秀本科生个人(学校不做名额分配,每院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评选)。
二、奖励办法
全校每学年评选10名获奖学生,奖励金额10000元/人,排名11-20名的学生授予提名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周恩来奖学金实行一次性发放,该奖学金可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兼得。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A/B/C类课程全部合格,在学期间各学年成绩均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含20%);
4.在学生中具备一定号召力和影响力,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能力突出;
5.责任心强,甘于奉献,主动关心帮助他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评审程序
学院周恩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全面负责该奖学金的宣传、推荐、审核、评选、颁发、信息反馈等工作。
评审程序如下:
(一)每年秋季学期发布评选工作通知;
(二)申报方法:班级推荐与学生个人申请相结合;
(三)周恩来奖学金申请由学生本人填写《学院周恩来奖学金申请表》,准备个人基本资料和评选材料,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由班级推荐的学生还应提供班级推荐书;
(四)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名单,并由学院党委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组织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候选人进行事迹陈述和风采展示,由评委拟定获奖名单;
(六)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拟定获奖名单报周恩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七)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批后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如有异议者,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委员会进行二次评审,此次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公示。
表彰、公布、信息反馈及其他如下:
(一)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学校将专门组织表彰大会,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二)学校利用各信息平台向全校师生公布获奖结果,宣传获奖学生先进事迹;
(三)获奖学生应主动了解周恩来事迹,践行周恩来精神,努力成为21世纪周恩来精神的传承者;
(四)获奖学生每年须至少参加一次由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
(五)每学年末,获奖学生要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办公室汇报个人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方面情况;
(六)获奖学生毕业后,要主动与母校保持联系,关注关心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并积极参与各类校友回馈母校活动,为母校发展贡献力量。
六、申请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请材料:
电子版:申请表、个人材料、申请情况一览表;
(二)时间要求:
2023年10月10日(周二)12:00前申请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wuyakun@nankai.edu.cn,交由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暂定10月12日召开学院考评会,评审会要求申请人进行不超过4分钟的展示。
学校暂定10月26日召开考评会,评审会要求候选人进行不超过4分钟的脱稿展示,和不超过2分钟的答辩。
附件:
附件1:学院周恩来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周恩来奖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
附件3:学院周恩来奖学金个人材料模板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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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