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开展2023年上半年“公能朋辈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原则上为我校大三、大四本科在校生和在基本学制内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上一聘期人员如有意愿继续担任“公能朋辈导师”,可直接申请续聘,由各单位自行考核把关,不再重新履行应聘流程,包含在分配名额之内。
二、岗位职责
学院兼职辅导员: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学生成长社区驻楼辅导员:参与宿舍区的学生事务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工作,协助处理夜间临时性突发事件,负责学生成长社区各项学生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宣传等,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分配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部门兼职辅导员:协助学工部、团委相关科室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选聘条件(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品行优秀,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理论素养、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3.能够保证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4.能够保证至少坚持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本次招聘聘期至2023年秋季学期前结束)
5.“公能朋辈导师”岗位与勤工助学不能兼任。
四、工作进度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填写《学院“公能朋辈导师”应聘报名表》,每人至多申报2个岗位(需排序),可选是否调剂。于2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zhengyueyang@nankai.edu.cn。
附件:学“公能朋辈导师”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