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表彰优秀、树立典型,在研究生中营造比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南发字〔2021〕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总体安排,现将2022届相关评选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春季和夏季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在满足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同学还应在毕业所获学位学段内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公能奖学金需二等及以上)。
注:详细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参见附件1。
三、奖励办法
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者,学校将为其颁发纪念奖品和荣誉证书。
四、学生申请流程
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奖惩管理模块下的荣誉称号菜单点击选择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进行申请,填写信息并提交后可下载打印个人申请表用于后续考评环节。
五、材料上报
有意报名的同学于4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系统内导出电子版)、《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模板》(附件3)电子版、相关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和一寸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500k-1M左右),邮件名称命名为“优秀毕业生+姓名+学号”。发送至zhengyueyang@nankai.edu.cn。
六、注意事项
(一)延期毕业研究生不能参评,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在申请、评选过程中有伪造、隐瞒等不诚信行为并经核实无误后,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的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纪念奖品和荣誉证书将统一发放。待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后,研工部将在研工部网站(ygb.nankai.edu.cn)公布表彰决定。如有同学急需相关荣誉证明,可关注研工部网站通知公告栏中的相关文件并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