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
原则上为我校2019级、2018级本科在校生和在基本学制内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岗位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辅导员,由学院自行核定名额、遴选考核、支付工资(工资标准需与学校保持一致,即1000元/月);选聘名单报送学工部进行公示,统一认定“公能朋辈导师”身份,参加培训考核评优。
三、岗位职责
学院兼职辅导员: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学生成长社区驻楼辅导员:参与宿舍区的学生事务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工作,协助处理夜间临时性突发事件,负责学生成长社区各项学生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宣传等,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分配工作任务。
学生工作部门兼职辅导员:协助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相关科室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原则上每周工作5个半天,学院兼职辅导员不允许独立带年级,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照专职辅导员工作三分之一核算。
四、选聘条件(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品行优秀,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理论素养、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3.能够保证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4.能够保证至少坚持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本次招聘聘期至2022年春季学期结束);
5.“公能朋辈导师”岗位与勤工助学不能兼任。
五、截止时间
请有意愿的、符合条件的同学于3月11日12:00前报名填写附件2《学院“公能朋辈导师”应聘报名表》并发送到014060@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