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1届研究生毕业离校教育活动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单位 |
5月-6月 |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2021年毕业生主题教育活动 |
—— |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发展办、校友办、图书馆、各学院 |
6月 |
“感念师恩,且歌且行”—2021届毕业生主题征稿 |
—— |
研工部、学工部 |
6月 |
2021届毕业生党员“最后一课” |
—— |
研工部、学工部、各学院(中心、所) |
6月6日 |
贷款毕业生参加线上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大会 |
线上 |
研工部、学工部 |
6月中旬 |
2021年“我要上典礼”毕业典礼学生发言代表选拔 |
学生活动中心或大通学生中心 |
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
6月中旬 |
到西部、到基层就业毕业生事迹报送 |
各学院 |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 |
6月中下旬 |
2021届毕业生校园打卡合影活动 |
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校园内 |
团委 |
6月中下旬起 |
2021年毕业生成果展 |
八里台校区逸夫馆五楼展厅、津南校区图书馆二楼展厅 |
学工部、研工部、图书馆、档案馆 |
6月15日-28日 |
第十六届爱心传递之毕业生捐赠活动 |
两校区宿舍值班室及宿舍区爱心回收箱 |
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
6月16日-30日 |
“毕业生纪念墙——校友砖认捐” |
津南校区文化谷 |
发展办、教育基金会 |
6月18日下午 |
2021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暨优秀毕业生表彰会 |
津南校区图书馆 |
团委、研工部、学工部 |
6月22日-25日 |
愿作一粒砂 塑就公能魂——2021年牵手新校友活动 |
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泰达学院 |
校友办 |
6月25日 |
毕业礼 |
经由学院发给学生 |
发展办、教育基金会 |
6月28日 |
毕业嘉年华 |
两校区体育馆外 |
发展办、教育基金会 |
待定 |
学院2021年送毕业生演出 |
待定 |
艺术教育指导中心、各学院 |
待定 |
校园开放日、荷花节 |
待定 |
招办、团委 |
6月28日8:00 |
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八里台校区) |
八里台校区体育中心 两场接续进行 |
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学工部、宣传部、保卫处、信息办、场馆中心、 各学院(中心、所) |
6月28日14:30 |
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津南校区) |
津南校区体育馆 两场接续进行 |
6月29日全天 |
博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田家炳音乐厅 |
办公室、宣传部、研究生院、研工部、艺术教育指导中心、各学院(中心、所) |
附件2:
学院2021届研究生毕业离校相关事项办理安排
一、毕业生登记表 请毕业生严格按照登记表的填写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装入学生档案。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研究生毕业生离校手续通过线上方式开展,离校系统将在6月中下旬开放,相关操作方法流程及火车票半价证明领取等事宜另行通知。线上办理离校手续前,请确保完成以下事项:
1.学费住宿费清缴 有欠费同学应尽快缴纳学费或住宿费。
2.图书馆相关手续
(1)毕业生可通过离校系统自助办理离校手续,如有欠书、欠款等情况,请及时办理清还手续(无须预约座位)。
津南校区中心馆:周一至周六8:00-22:00,周日8:00-17:00,联系电话:85358363。
八里台校区逸夫馆:周一至周六8:00-22:00,周日8:00-17:30,联系电话:23508363。
(2)毕业论文需完成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提交,相关提交事宜可咨询津南中心馆读者服务一部鲁老师,联系电话:85358442。
三、转党团关系
(1)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需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6月28日前按照所在学院党委安排进行办理,未进行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如可以基层互转,则直接到学院办理即可;不能基层互转的,需持所在学院党委开具给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组织部将于6月28日在津南校区、29日在八里台校区办理毕业生党员织关系介绍信有关事项。
津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3号窗口
(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八里台校区:服务楼一楼103室
(6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团组织关系
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由各学院团委按照校团委《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安排,进行分类办理。
四、户籍手续办理
户籍关系办理日期为6月27日至7月5日
办理时间:八里台校区8:30—12:00;14:00—17:30,津南校区9:00-16:00。户籍关系办理地点:八里台校区西区公寓5号楼1门;津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7号窗口。所有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到证、身份证到户籍办办理相关手续。延期毕业生户籍办理流程请咨询户籍办。具体事宜以户籍办通知为准(咨询电话:23509816 23507997 85358890-7)。
户籍关系办理注意事项:
(1)凡是把户口放到天津市人才市场的同学必须提前办理天津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凡是与本学院其他同学有重名的同学,请注明籍贯,然后再开迁移证。
(3)若还不确定户口迁移地址,请不要登记解决户口地址,暂不开迁移证,否则户口恢复需半年时间。
(4)毕业生需将放在自己手里的户口页归还到学院户籍办公室,未归还户口页的学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5)毕业生需在学校登记户口迁往地址,由学校统一到公安局办理,未在学校登记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6)未能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毕业派遣时在户籍办登记,参加第二次毕业派遣,时间另行通知。
五、毕业生退宿
2021届毕业研究生应于6月30日中午18点前完成毕业生退宿手续,退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生活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358562)。
六、信息办相关离校说明
毕业生分为两类:①离校人员:毕业后不在学院工作或升学读书人员;②升学暂留人员:毕业后在学院工作或升学读书人员,暑期需要继续使用一卡通消费和上网等。
①一卡通
离校人员:学生一卡通在毕业离校日后进行统一销户处理。一卡通余额统一退回到交通银行学子卡中,一卡通不收回。
升学暂留人员:为保障该部分人员暑期能够继续使用一卡通,暑期暂不进行销户,待新学期开学,新生入学发放新一卡通后,将旧卡里面的余额退回到本人交通银行学子卡中,同时对旧一卡通账户进行销户。此后,升学暂留人员可以到圈存机将新一卡通绑定本人交通银行卡,来实现圈存充值和缴网费等功能。
由于一卡通系统卡库分离的架构,可能会存在部分学生一卡通账户余额为负的情况。请学生在离校前通过圈存机或飞书微应用查询账户,若账户余额与过渡余额之和为负值,可通过现金充值机、圈存机或飞书微应用补齐欠款。
②上网账号
离校人员:学生上网账号在毕业离校日后进行统一销户处理。现金(包括通过前台人工缴纳现金、圈存机转账、飞书微应用转账)交的网费余额和一卡通余额统一退回到交通银行学子卡中;通过内部转账结算单(前台人工缴纳纸质内转单)交的网费不退现金,可由本人持学生证在毕业离校日前,到网信办申请划转至其他网络账号,离校日后账号统一销户,不再受理网费划转业务。
升学暂留人员:为保障该部分人员暑期能够继续上网,原上网账号在毕业离校后暂保留。在新学期开学后,待新的上网账号生效,网信办将原上网账号中的余额和一卡通余额统一退回本人交通银行学子卡中,原上网账号统一销户。
③学生邮箱
毕业后,学生邮箱如需继续使用,持续登录即可。为了保证邮箱使用安全和以后方便找回密码,建议通过“应用中心”->“密保平台”将邮箱账号与手机号码绑定,这样一旦遇到忘记密码或邮箱被锁定等情况,通过手机验证码便可进行身份认证。
长期不登录的邮箱会被系统自动禁用,禁用满三年的邮箱将被注销。邮箱注销后无法恢复。
如果邮箱需要通过管理员重置密码或解除禁用,请本人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到服务大厅办理。
④统一身份认证和VPN
毕业后,学生的统一身份认证将被锁定,VPN服务将被停止使用。
⑤上述一卡通余额和网费退费事宜需要毕业生数据和升学暂留人员名单齐全后才能统一处理,具体退费时间安排和其他信息化相关事宜请关注网信办网站(https://xxb.nankai.edu.cn)。
温馨提示:为保障费用能够顺利退到学生的交通银行学子卡中,请学生们不要毕业后马上注销银行卡,请保留一段时间,待费用退完后再做处理。
⑥网信办相关业务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
一卡通相关问题请联系服务大厅,联系电话:23508231、85358890转网信办。
网络账号相关问题请联系运维科,联系电话:23509599。
学生邮箱相关问题请联系运维科或服务大厅,联系电话: 23509595、23508231、85358890转网信办。
通过电子邮件咨询可发送邮件至nkecard@nankai.edu.cn。
七、毕业生宿舍洗浴热水和电费余额退费
退费时间:6月24日-6月30日
退费地点:八里台:西南村50楼西节能小院售电厅;
津南: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大厅8号窗口
退费办理流程:
①填写退费授权登记表:宿舍成员需填写《水电退费授权登记表》(见附件),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授权一名成员办理退费事宜,相关费用直接退还到该同学账户,并将纸质版表格交至宿舍值班员处。
②填写退款确认单:被授权的同学需在完成授权登记1个工作日后,携带一卡通或身份证至水电服务窗口填写《退款确认单》,确认退费金额及银行卡信息。
八、毕业生材料归档
学院将统一收集、整理毕业生的登记表、成绩单、授予学位决定、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答辩记录等答辩材料、报到证、党团员档案、奖惩记录、存档人员登记表(海河英才)、体检卡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送交档案室,进行归档(学生档案室联系电话:23499994)。归档寄送时间:6月30日至7月8日。
九、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