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开始启动,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请对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可申请最高金额和年限:研究生新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新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8000元,申请总金额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基本学制;研究生老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老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8000元,申请总金额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剩余的基本学制年限。
1.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必须相同,攻读同一学位期间不得重复申请;
2. 老生未申请过贷款的同学本次可以申请,但必须一次性申请剩余学习年限(2018级研究生贷一年;2019级研究生2年制贷一年、3年制贷两年(2.5年制操作参考3年制);2017级本科生贷款1年,2018级本科生贷款2年,2019级本科生贷款3年);
3.2020年已办理新生绿色通道且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申请方式、材料及要求
1.申请方式
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线上申请与线下审核同时进行的方式。线下申请需备好纸质材料,参与信息统计、材料审核等流程。线上申请为申请人在手机客户端(中国银行APP)操作,具体见下。
2.线下申请所需纸质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复印要求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有限期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1年6月30日。如临期,请务必于办理贷款前更换新身份证并上交最新复印件。若身份证丢失,请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丢失证明,要求有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生所在学院、丢失时间等信息。
(2)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要求:学生证,请勿使用一卡通;将个人信息页和有注册章的一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模板见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注:根据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盖章环节已被取消。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模板见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书》)。要求本人用A4纸、黑色签字笔亲笔手书。
(5)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2020版)(附件5)两份。要求填写最下方个人信息并签名,不填写日期,授权书中选项不用勾选。
(6)未成年人(截至当年11月30日未满18周岁)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手写同意书(父母双方、手写、A4纸、黑色签字笔,模板见附件6《父母双方贷款同意书》)。
申请材料按表格顺序排列,请使用曲别针或燕尾夹夹住,切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序号 |
材料 |
份数 |
1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2 |
学生证复印件 |
1 |
3 |
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 |
1 |
4 |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附件4) |
1 |
5 |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20版)》(附件5) |
2 |
6 |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 |
1 |
7 |
监护人手写同意书(如需要,附件6) |
1 |
3.线上申请流程:
有中国银行卡且开通手机银行的学生具体线上申请流程参照附件7;
没有开通手机银行和无中国银行卡的学生等后续办理完中国银行卡且开通手机银行后在参照附件7进行线上申请,具体办理事宜后续通知。(目前只需准备好纸质材料即可)
四、申请名单初审、汇总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0月26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整理好交至学院相关辅导员(学院北楼105)进行初审,并在现场填写《学院2020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汇总表》(附件2,简称“汇总表”)。填表时切勿更改表格中所有的设置公式及格式,同时请务必保证所有表格中学生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及统一性。
五、申请材料上报、纸质版材料审核
申请学生请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并提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学校。
纸质版申请材料:
中国银行经办行将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学校一站式组织全体申请者进行现场审核。要求所有办理贷款的学生携带纸质版申请材料按照相应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泰达学院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校区)进行材料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后续通知)
六、申请材料汇总、报送
申请贷款学生在审核材料现场领取《学院助学贷款专用档案袋》,将审核成功的材料放入档案袋后自行留存,妥善保管。(审核成功的材料不要再进行任意形式的更改!)。
七、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借据
中国银行经办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续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在线上完成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八、注意事项
1.去年已经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无需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贷款一次办理即可贷满整个学制。
2.线上填写务必保证信息正确,上传图片清晰且齐全,切勿缺少。如有填错且已提交,可以在审核纸质版材料时现场修改。选择学院信息时,选择自己对应学院即可,学院学号为必填项。
3.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具有学院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预科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当年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再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