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第五届“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4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精准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现开展学院第五届“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学院“求职励行金”就业帮扶计划旨在引导学生合理设定求职目标、调整求职信念和期待,科学制定就业行动计划;鼓励学生开展有效地求职行动,实现求职目标;引导学院(中心、所)将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落到实处,鼓励学院创造全员化、全程化的就业帮扶环境,提高我校就业服务水平,最终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面向对象
学院2021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中,求职意向为直接就业的建档立卡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附列表)生源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及其他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
三、开展程序
1.学院推荐(2020年10月5日-2020年10月16日)
各学院面向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做好宣传,鼓励学生申请“求职励行金”项目,制定个人求职计划,填写求职励行金申报书。
学院需结合申请人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摸底状况,对学生申请资质进行审核。
2.学校审批及公示(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19日)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材料做出评审,确认最终获得“求职励行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3.求职行动开展(2020年10月-2021年5月)
学生在此阶段展开求职行动,包括完善求职简历、主动参加学院、学校举办的“求职励行金”专项培训或指导活动、参加企业实习、参加校园双选会和企业招聘会等,同时在就业管理系统上更新求职过程记录。
4.求职行动考核(2021年5月中旬)
学生提交求职总结和求职行动证明材料。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学生发放求职奖励金;对提交虚假材料或未认真职行行动计划的学生不予通过,取消获得奖励金资格。
5.总结表彰及典型宣传(2021年6月上旬)
举办专场总结表彰会,总结帮扶计划过程中各学院创新举措,分享优秀就业典型的求职经验,发放奖励金,对活动开展过程中表现优秀的辅导员(就业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对活动中的学生就业榜样和学院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四、资助办法
1.进入资助名单同时行动积极的学生将得到专题求职培训和优先推荐工作的机会。
2.进入资助名单,在求职行动阶段态度认真,行动积极,并最终成功通过考核的同学,最高将获得2000元的“求职励行金”资助。
五、材料提交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0月9日12:00前将《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励行金”申报书》(附件1),以“姓名+求职励行金申报书”命名,提交至学院团委。
附件:《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励行金”申报书》
52个未摘帽贫困县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