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寒假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院已经将寒假毕业研究生名单传送至我中心,已经完成答辩的研究生请于2017年1月11日之前退宿离校,毕业学生不再延长住宿期限,相关程序如下:
1、整理自己物品搬出宿舍,将钥匙交到自己所在宿舍楼值班室或楼长室(不用填写退宿申请表),楼长检查房间内物品后开具验收单。
2、持验收单到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开具退费证明(2017年1月11日前办理,退费标准为全年住宿费的一半)。
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02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00
津南校区:师生服务中心生活指导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45,13:30-15:45
咨询电话:85358562
3、持退费证明和本学年住宿费交费收据到注册中心办理退费。(2017年1月3日后可办理退费)
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1室
津南校区:师生服务中心财务处窗口
注册中心电话:23507128
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6年12月16日
另请注意:
1.津南校区离校手续单需到学生所住宿舍楼值班室盖章,无宿舍的到相应组团物业办公室盖章(文科学1-D108,理科学5-C117);八里台校区学院离校手续单无需宿管盖章。
2. 离校手续单和退宿退费流程不需同时办理,宿舍清宿期限是2017年1月11日,不再延长住宿期限,退宿退费的流程与研究生院离校手续单盖章无关。
3.请所有冬季毕业研究生一定按时办理退宿退费手续。(因为财务处12月19日-1月2日封账,这段期间需要退宿离校的学生可以先开退费证明,等1月3日后委托他人凭退费证明和住宿费收据代办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