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表彰优秀、树立典型,在研究生中营造比学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南发字〔2009〕83号)和学校毕业生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对2017届毕业生中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进行评优表彰。现将相关评选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7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在规定的基本学习期限内,原则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5.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6.上述条件中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者可破格参加评选。
三、奖励办法
凡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者,学校将为其颁发纪念奖杯和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被推荐者须填写《学院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
2.各班班长应于4月14日中午12点前完成本班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者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到软件楼112郑月阳老师处;
3.学院将完成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学校部汇总审核各单位推荐名单,报请学校审核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14
2.延期毕业、在校期间受行政纪律处分研究生不得参评,在评审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获得者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1)毕业前有违法违纪的;
(2)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的。
下载附件:
15875附件1:学院201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