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办理2017-2018学年度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学生申请住(退)宿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住宿
1、申请条件:在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范围内,目前未住宿且2017-2018学年需要住宿的学生;
2、申请住宿的学生可通过关注nkshzd微信公众号或登录ssfwzx.nankai.edu.cn网站下载《学院学生住宿申请表》,也可到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领取该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表须经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章,统一收取汇总;
4、办理申请的同学请务必于5月30日中午11点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12);
5、学校按整学年收取住宿费,无特殊原因,学年内不再办理退宿事宜;
6、所有按期提交申请的学生名单将统一报送注册中心扣缴住宿费,申请住宿的学生可以在下学期开学报到注册后,持交费收据和学生证(研究生证)到我中心领取派住单,并到宿舍楼办理入住。
二、 申请退宿
1、申请条件:目前在八里台校区或津南校区宿舍住宿,2017-2018学年不需要住宿的学生(不包括2017届毕业生);
2、申请退宿的学生可通过关注nkshzd微信公众号或登录ssfwzx.nankai.edu.cn网站下载《学院学生退宿申请表》,也可到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领取该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需按相关规定办理)
3、本科生退宿须由家长签字同意,研究生退宿须由导师签字同意;
4、申请表须经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章,统一收取汇总;
5、办理申请的同学请务必于5月30日中午11点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12);
6、凡申请退宿的学生务必于2017年夏季学期结束之前,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将所有房门、柜门、抽屉钥匙交到本宿舍楼楼长处;退宿期限为2017-2018整学年,学年内不再办理重新申请住宿事宜;
7、已退宿学生不得私自留配房间钥匙,退宿后不得私自回宿舍住宿。
未尽事宜,请向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咨询。
联系人:朱庆磊;联系电话:85358562
特此通知。
学院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7年5月12日
下载附件:
15985学院学生住宿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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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5学院学生退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