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南发字〔2006〕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生评选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依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和工作环节,并保证此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一、基本条件
(一)学院三好学生
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合格,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二)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学年内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且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三)学院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 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综合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奖金额达到综合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中的1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5次的学生(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1次);或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水平(或80分以上)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颁发学院三好学生、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每人一次性获奖励300元;
三、工作要求
为挖掘先进、树立典型,扩大学院优秀毕业生影响力,引导同学们争做全面发展、“公能”兼济的优秀南开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从注重评选过程、加强典型宣传、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等方面,做好毕业生评优工作。
四、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提交材料:
1.各奖项申请表及成绩单纸质版、《学院2017届毕业生评优汇总表》电子版;
2.优秀毕业生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板,请学院把关,提交原始底版以保证清晰度,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
4.《学院优秀毕业生宣传工作汇总表》(见附件3);
5.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核查结果。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于4月29日(周六)上午11:00之前将纸质版申请表格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杨老师处(计控学院15号楼112室),逾期不予接收。
学院将于本科生毕业答辩结束立即核实推荐人选最终成绩,补充《毕业生评优汇总表》并上报资助管理中心。
名额分配如下:
|
三好 |
优干 |
优秀毕业生 |
计算机 |
9 |
4 |
3 |
信安 |
3 |
2 |
2 |
智能 |
4 |
2 |
2 |
自动化 |
4 |
2 |
1 |
总数 |
20 |
10 |
8 |
附:1.《学院本科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2.《关于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指导意见》
3.《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
下载附件:
15928附件1 学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doc
下载附件:
15928附件2 关于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下载附件:
15928附件5 学院荣誉称号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