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7年延期毕业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为保证2017级新生入住,充分利用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现有房源,现就两校区延期毕业学生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在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范围内,2017年暑期未按期毕业的2014级(及以前年级)博士生、2012级(及以前年级)直博生、2014级三年制硕士生、2015级两年制硕士生,以及在教务处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2013级(及以前年级)本科生;

22017-2018学年度需要在学生宿舍继续住宿的延期毕业学生可通过关注nkshzd微信公众号或登录ssfwzx.nankai.edu.cn网站下载《学院学生延期住宿申请表》,也可到各学院学生工作或团委办公室领取该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表须经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章,统一收取汇总

4办理申请的同学请务必于530日中午11点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12);

5未按期办理延期住宿手续的学生均视为毕业离校退宿,与毕业生宿舍一并清理;(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需按相关规定办理)

6所有按期提交申请的学生名单将统一报送注册中心扣缴住宿费,学校按整学年收取住宿费;2018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寒假离校退宿事宜将另行通知,届时这部分学生须凭2017-2018学年住宿费收据退还半年住宿费。

未尽事宜,请向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咨询。

联系人:朱庆磊;联系电话:85358562

特此通知。

 

 

 

 

 

学院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7512

下载附件: 15986学院学生延期住宿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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