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确定的毕业典礼时间和暑期宿舍调整及家具改造方案,现就2017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科、硕士毕业生(不含本校继续读研、读博学生)于7月3日中午12:00之前离校退宿。
2、 博士毕业生于7月4日中午12:00之前离校退宿。
3、 离校退宿时,须和宿舍物业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并交还房间钥匙等,凡学校统一配备的方凳、床垫等宿舍用品,须留在房间中。
4、 继续在本校读博士的应届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硕士未毕业转攻博学生,7月4、5日搬离原宿舍并入住博士宿舍。其中,在八里台校区读博士的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于7月4日上午9:00至12:00到八里台校区西区公寓楼长室办理抽签手续(不可由他人代办)。
5、 继续在本校读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暑期需留校做课题,我中心将统一安排临时住宿。这部分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于6月30日上午9:00至12:00到津南大通学生中心E303室办理住宿手续(不可由他人代办),并于7月5日前搬离原宿舍入住临时宿舍。凡申请临时住宿的学生务必于9月10日前回校并搬入正式宿舍。
6、 已申请延期毕业住宿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请持本人学生证于6月30日上午9:00至12:00到津南大通学生中心E303室办理新宿舍入住手续,并于7月5日前搬出原宿舍。
特此通知。
学生生活指导中心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