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08]55号)、《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12]102号)、《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16]50号)《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具体评选办法、程序等参见相关文件。

二、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类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具体名额分配各年级辅导员另行通知。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的名额分配表内所指定的年级、专业、姓名、民族、籍贯等限定条件均是资助方的意愿,请务必保证。

2.国家奖学金是最高荣誉的奖项,其候选人应是成绩最优异的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成绩优秀者;社会助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刻苦努力。2016级社会公益奖学金应参考全运会志愿者服务情况

3.连续性资助项目如果学生符合条件应继续获得该奖励获资助,如不符合条件请重新选推学生,已确定项目请注意获奖助学生名单。(曾宪梓奖学金连续奖励的原则见后面详细解释)

4.浦发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我校优秀学生。

5.上海允公奖学金申请者优先考虑曾在上海参加过实习实践活动,或者毕业后有志于去上海工作的同学。

6. “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为连续资助计划,但需要对2015级已获奖励同学进行审核:

a.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所在地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我校按天津市860元计算)的困难学生;
   b. 努力学习、成绩优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生活俭朴;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并填写《增补学生申请表》,凡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情形都需要填写相应的汇总表。

7.2017年6月转专业学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审批、系统审核等工作由转出前的专业负责,请相关学院务必通知有关学生回原学院参加评选,切勿遗漏。2017年9月考入各伯苓班的同学,由对应伯苓班所在学院负责助学金选、审批、系统审核等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可参照附件《各项目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成绩单一份,事迹材料一份。(要求详见附件中申请表和事迹材料模板);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各一式一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各一式一份。请务必注意,国家奖助的汇总表与往年不同,应全国资助中心信息系统要求做了修改,请准确填写。

2.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学院无需盖章成绩单及获奖学生主要事迹介绍约500字(第三人称,字体全部用宋体,题目采用小二号字加粗,居中;正文内容要求用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左为3cm、右为2cm、上为2.5cm、下为2.5cm。学院落款,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各一式三份

3.宝钢奖学金《评审表》及其成绩单各一式3份,另交两张申报该奖学生的两寸彩色照片;申请人的主要事迹应详细叙述本人入校以来在各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学院意见应对申请人做出详实的评定,切忌寥寥数语;需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用户名:00012A,密码:nkdx12),填写完成后请注意不要提交,同用一账号登录填写院系意见。院系意见填写完成后提交,将《评审表》用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签名盖章,粘贴照片;该奖项申请人需具有一等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4.电装助学金 已受助学生均需提交《电装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份、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公章。

5.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需报送:

(1)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 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连续获奖学生填写);

(2)增补学生申请表 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新增补学生填写);

(3)获奖学生学生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公章)

(4)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学院汇总)

(5)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电子版(学院汇总);

6.盛帆助学金资助学生需提交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成绩单、四级复印件。

7.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要求成绩无低于60分或不及格科目,并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请各学院认真审核连续受助学生上学年成绩,已获得资助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可继续获得资助,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名单见附件2所有获资助学生均需填写《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个人申请书一份。

8.新长城自强助学金需提交《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申请书一份,《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一览表》电子版。

9.除特殊要求之外,社会奖学金采用统一表格(见附件),在抬头注明申请奖学金名称。(三星奖学金、远东宏信、宝钢奖学金、曾宪梓除外,有特殊表格)。社会助学金采用统一表格(见附件),在抬头注明申请奖学金名称(电装、福慧、香港思源、欧莱雅除外,有特殊表格)。

10.其它各类社会奖学金需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成绩单一份、手写申请书一份(如果奖学金有资助贫困生要求,需附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或者家庭经济调查表复印件一份);其它各类社会助学金需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份、手写申请书一份。(所有材料均使用A4版面纸张)。以上经济困难证明均为复印件即可,请学生妥善保存原件。

11.电子版材料:除个别要求外,不需提交各类申请表的电子版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

1.请各年级抓紧时间组织评选。具体提交截止时间如下:

(1)宝钢奖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9月28日16:00前提交相应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并完成学工系统(新)中的信息填报

(2)国家奖学金、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于9月30日16:00前提交相应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并完成学工系统(新)中的信息填报

(3)其他各类奖助、评优于10月10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送交学院团委112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处,并完成学工系统(新)中的信息填报。

(4)请各类奖助学金务必严格按照申请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附:

0.各项奖助学金提交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1.《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2.《连续性或已确定资助项目名单2017》

3. 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4.《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08]55号)

5.《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南发字[2012]102号)

6.《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南发字[2016]50号)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附件0 各项目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xlsx

附件1-计控学院奖助学金名额分配.xlsx

附件2: 计控学院连续性或已确定资助项目名单2017.xls

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格.zip

4. 相关政策文件.zip

2016-2017学年度奖助学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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