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开始启动,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请对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可申请最高金额和年限:研究生新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新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8000元,申请总金额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基本学制;研究生老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老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8000元,申请总金额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剩余的基本学制年限。
1.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必须相同,攻读同一学位期间不得重复申请;
2. 老生未申请过贷款的同学本次可以申请,但必须一次性申请剩余学习年限(2015级研究生贷一年;2016级研究生2年制贷一年、3年制贷两年(2.5年制操作参考3年制);2014级本科生贷款1年,2015级本科生贷款2年,2016级本科生贷款3年);
3.2017年已办理新生绿色通道且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详细名单见附件1)
三、所需申请材料及要求(请按如下顺序装订)
1.本人手填《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附件2)。要求:
(1)正反面打印;
(2)必须用黑色钢笔或者水笔填写;
(3)贷款期限为在学期间贷款年限加毕业后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即贷一年的填168个月、贷二年的填180个月、贷三年的填192个月,以此类推, “自2017年9月1日至 年 月 日”栏标橙部分暂不填写;
(4)借款申请人签字栏需申请人签字,摁手印,签字日期统一写9月1日,其他注意事项见范本(附件3);
(5)表中内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涂改。
2.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复印要求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有限期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18年6月30日。如临期,请务必于办理贷款前更换新身份证并上交最新复印件。若身份证丢失,请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丢失证明,要求有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生所在学院、丢失时间等信息。
3.一卡通复印件一份。复印要求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若一卡通丢失,请持盖有所在学院公章的丢失介绍信(证明)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证件丢失证明。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附件4)。要求本人手写,字迹工整,不少于300字,对家庭经济情况、个人困难情况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事由加以说明,具体需说明情况请参考表中模板。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要求盖章单位必须是乡镇(含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街道)以上级行政或民政部门,证明中必须有申请人的姓名,要求原件公章清晰可辨。
6.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2015版)(附件6)两份。要求填写最下方个人信息并签名,授权书中选项不用勾选。
未成年人(截至当年11月30日未满18周岁)申请人还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手写同意书(父母双方、手写、A4纸、黑色签字笔)。
申请材料按《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身份证3份——一卡通复印件1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5版)(两份)——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监护人手写同意书(如需要)的顺序装订(曲别针或燕尾夹夹住,切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申请同学填写《学院2017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汇总表》(附件7,简称“汇总表”)。填表时切勿更改表格中所有的设置公式及格式,每生填写一行,每行B列-BG列均需要填写(其中O列、AX-BG列为自动生成项目,无须选择或填写,自动生成项切勿自行更改!),如某项确实无法填写,请用“无”补齐。表格BH列为校验列,上交“汇总表BH”列须均显示为“填写完成”,同时请务必保证所有表格中学生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及统一性。
四、申请材料上报
汇总表发送方式:电子表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10月23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1104324165@qq.com。
纸质版申请材料:于10月24日12:30-16:30到软件楼113进行材料审核。
通过学院审核后,中国银行经办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学校一站式组织全体申请者进行现场审核。要求所有办理贷款的学生携带纸质版申请材料按照相应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泰达学院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校区)进行材料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八里台校区:11月4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30-4:00 学生活动中心401
津南校区:11月5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30-4:00 大通学生活动中心A203
五、申请材料汇总、报送
申请贷款学生现场领取《学院助学贷款专用档案袋》,将审核成功的材料放入档案袋后自行留存(审核成功的材料不要再进行任意形式的更改!),于助学贷款签约仪式(即填写贷款合同、借据仪式)上自行携带。
六、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借据
中国银行经办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学校组织全体申请者进行面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23500795
23498951
附件1:学院2017年研究生新生绿色通道名单(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部分).xlsx
附件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反).doc
附件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正).doc
附件3:审批表填写范例.doc
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doc
附件5: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5年版).docx
附件7:学院2017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xls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团委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