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梦想+”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学院第三届“梦想+”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现举办学院第三届“梦想+”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内容

学院第三届“梦想+”创新创业大赛下设创新赛事和创业赛事。其中创新赛事主体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参赛作品;创业赛事分传统形态和“互联网+”两大类赛事,传统形态创业赛事下设创业计划赛、创业实践赛和公益创业赛三项主体赛事,“互联网+”创业赛事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

(一)创新赛事

1.竞赛基本方式

各学院组织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加校赛;在校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重点培养,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同时组织优秀作品的展览、交流和成果转让洽谈,推动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2.参赛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研究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参赛资格

(1)凡在2018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学院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是距2018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作品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二)创业赛事

1.竞赛基本方式

各学院组织在校学生、毕业校友申报创业大赛,大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且不超过10人。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在校级初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决赛,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好商业前景以及商业价值的校级、市级优秀作品;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同时组织优秀作品的展览、交流、成果转让和洽谈投资。

2.参赛类别

(1)传统形态创业赛事下设创业计划赛、创业实践赛、公益创业赛。

l   创业计划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l   创业实践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l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互联网+”创业赛事参赛项目需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l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l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l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l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注: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两种或两种以上赛事;

申报“互联网+”创业赛事项目组可同时申报教育部“青年红色逐梦之旅”活动,具体方案详见附件4。

3.参赛资格

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8年7月1日)的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学院参加传统形态类创业实践赛和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互联网+”创业赛事(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二、比赛安排

1. 征集报名阶段(2018年3月14日至4月11日):由学院面向符合参赛资格的团队征集商业计划书及创业作品申报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申报表(如若申请参加“青年红色逐梦之旅”活动,请于3月20日前提交“梦想+”创新创业大赛创业作品申报表及商业计划书,同时提交“青年红色逐梦之旅”活动方案)。所有参赛作品按照申报类别统一参加评审考核。

2.作品评审考核:2018年4月14日至4月15日,按照要求提交作品的团队,参加评审考核。评审包括团队展示、现场答辩等环节。评审考核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项目推荐:按照2018年“创青春”天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及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时间要求,创业类作品将选出若干份推荐参加两项赛事。创新类优秀作品,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优先保留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的推荐名额。

三、报名安排

(一)作品报送方式

1.由各个学院学生科技协会汇集本学院内的参赛项目,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材料上交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不接受以单个项目为单位的项目申报。

请在4月8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学院团委112室,电子版材料报送至jkmxj2018@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各个项目名称命名格式为“赛事形式(主体赛名称)+作品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报送要求

1.提交材料:学院第三届“梦想+”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及创业作品申报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申报表。所有表格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提交纸质版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提交纸质版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上述材料均一式一份。

(三)报名交流平台

QQ交流群:710627974(同时可下载比赛相关资料及表格)

微信平台:“学院学生科技协会”微信公众号

四、注意事项

学院第三届“梦想+”创新创业大赛是适应“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新形势的积极尝试和探索。梦想+创新创业大赛将成为学校选拔推荐作品参加天津市以及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比赛平台的唯一途径。

 

联系人:张焜 13302151560


下载附件: 16689第三届“梦想+”附件.rar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