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第三批“公能朋辈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原则上为我校2016级、2015级本科在校生和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包括2类,分别为学院兼职辅导员和津南校区驻楼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学院兼职辅导员:协助专职辅导员负责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原则上每周工作5个半天。
驻楼辅导员:参与津南校区宿舍区的学生事务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工作,协助处理津南校区夜间临时性突发事件,负责学生成长社区各项学生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宣传等。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分配工作任务,原则上每周工作5个半天。
工资待遇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三、选聘条件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确定的发展对象,品行优秀,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 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理论素养、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3. 能够保证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4. 能够保证至少坚持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本次招聘聘期至2019年1月底)
5. “公能朋辈导师”岗位与勤工助学不能兼任。
四、工作安排
1. 宣传动员
即日起至10月9日(周二),请各学院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积极鼓励有能力、有时间、有意愿的同学报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目前“公能朋辈导师”在岗人数,第三批“公能朋辈导师”选聘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2. 组织报名
10月9日(周三)前,有意愿报名学生填写《学院“公能朋辈导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每位同学可以选择向两个学院或单位报名(需排序),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提交至学院105办公室。
3. 资格审查与整体调配
10月11日(周四)下班前,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及各学院需求情况进行整体调配,将报名名单和报名材料分发至各需求学院。
4. 选聘考核
10月16日(周二)下午16:00前,各学院对报名至本学院工作的应聘者组织笔试和面试考核。学院需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牵头组成选聘考核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时间等进行综合考量,根据本次核定的“公能朋辈导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确定不超过所分配名额的拟录取人员名单(见附件4)报送学工部。
5. 公示录用
10月17日(周三)—21日(周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拟录用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录用。
联系人:郑月阳、霍菲,联系电话:23500795、85358436。
附件:
1.《学院2018年第三批“公能朋辈导师”选聘各单位名额分配》
2.《学院“公能朋辈导师”应聘报名表》
3.《学院“公能朋辈导师”应聘汇总表》
4.《学院2018年第三批“公能朋辈导师”选聘学院考核拟录用名单模板》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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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1公能朋辈导师招聘-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