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开始启动,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请对象: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可申请最高金额和年限:研究生新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新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8000元,申请总金额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基本学制;研究生老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老生每生每年申请累计(即每年申请学费、宿费、生活费总额)不超过8000元,申请总金额为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剩余的基本学制年限。
1.每年申请贷款金额必须相同,攻读同一学位期间不得重复申请;
2. 老生未申请过贷款的同学本次可以申请,但必须一次性申请剩余学习年限(2016级研究生贷一年;2017级研究生2年制贷一年、3年制贷两年(2.5年制操作参考3年制);2015级本科生贷款1年,2016级本科生贷款2年,2017级本科生贷款3年);
3.2018年已办理新生绿色通道且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详细名单见附件1)
三、申请方式、材料及要求
1.申请方式
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线下申请与线上申请同步进行的方式。线下申请需备好纸质材料,参与信息统计、材料审核、现场签约等流程。线上申请为申请人在手机客户端操作,具体见下。
2.线下申请所需纸质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复印要求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有限期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19年6月30日。如临期,请务必于办理贷款前更换新身份证并上交最新复印件。若身份证丢失,请到相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丢失证明,要求有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生所在学院、丢失时间等信息。
(2)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加盖村、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高中公章)、(直辖市可盖街道民政部门的章、其余地方需盖镇级以上民政部门章)。盖章必须清晰可见,如交此原件,请学生务必复印一份复印件自己留存。(因贫困证明效力不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故不再使用。家庭情况调查表模板见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模板见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书》)。要求本人用A4纸亲笔手书。
(5)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2015版)(附件5)两份。要求填写最下方个人信息并签名,不填写日期,授权书中选项不用勾选。
(6)未成年人(截至当年11月30日未满18周岁)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监护人手写同意书(父母双方、手写、A4纸、黑色签字笔,模板见附件6《父母双方贷款同意书》)。
申请材料按表格顺序排列,请使用曲别针或燕尾夹夹住,切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序号 | 材料 | 份数 |
1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2 | 学生证复印件 | 1 |
3 | 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 | 1 |
4 |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附件4) | 1 |
5 |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5版)》(附件5) | 2 |
6 |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 | 1 |
7 | 监护人手写同意书(如需要,附件6) | 1 |
3.线上申请流程:见附件7《国家助学贷款线上操作流程》,手机端提示与附件7要求略有不同,以附件7要求为准。
四、申请名单初审、汇总
申请同学将材料按要求整理好到学院团委进行初审
审核地点:软件楼104
审核时间:10月17日10:00-15:00
初审后现场填写《学院2018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汇总表》(附件2,简称“汇总表”)。填表时切勿更改表格中所有的设置公式及格式,每生填写一行,每行B列-BG列均需要填写(其中O列、AX-BG列为自动生成项目,无须选择或填写,自动生成项切勿自行更改!),如某项确实无法填写,请用“无”补齐。表格BH列为校验列,上交“汇总表BH”列须均显示为“填写完成”,同时请务必保证所有表格中学生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及统一性。
五、线上申请、纸质版材料审核
线上申请:
申请学生进行线上申请,线上申请截至11月2日。在申请过程如有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学工部或研工部现场指导办理,咨询时间与地点见下。申请提交后,现场审核纸质材料时,同时进行线上审批,望同学们按附件7的要求按时填写并提交申请。
八里台校区:咨询地点:学工部,学生活动中心402。咨询时间:周一、周二,8:00-12:00,14:00-18:00
津南校区:咨询地点:研工部,大通学生活动中心A304-2。咨询时间:周二、周三,9:00-12:00,14:00-17:00
纸质版申请材料:
中国银行经办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学校一站式组织全体申请者进行现场审核。要求所有办理贷款的学生携带纸质版申请材料按照相应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泰达学院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校区)进行材料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八里台校区:11月3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30-4:00 学生活动中心401
津南校区:11月4日上午10:00-11:30 下午1:30-4:00 大通学生活动中心A203
六、申请材料汇总、报送
申请贷款学生现场领取《学院助学贷款专用档案袋》,将审核成功的材料放入档案袋后自行留存(审核成功的材料不要再进行任意形式的更改!),于助学贷款签约仪式(即填写贷款合同、借据仪式)上自行携带。
七、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借据
中国银行经办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学校组织全体申请者进行面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八、注意事项
1.去年已经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无需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贷款一次办理即可贷满整个学制。
2.线上填写务必保证信息正确,如有填错且已提交,可以在审核纸质版材料时现场修改。选择学院信息时,选择自己对应学院即可,学院学号为必填项。
3.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具有学院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预科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当年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再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下载附件:
17223附件1:学院2018年研究生新生绿色通道名单(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部分).xlsx
下载附件:
17223附件2:学院2018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xls
下载附件:
17223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下载附件:
17223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doc
下载附件:
17223附件5: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5年版).docx
下载附件:
17223附件6:父母双方贷款同意书.docx
下载附件:
17223附件7:国家助学贷款线上操作流程.docx
下载附件:
17223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