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学生(延期毕业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为保证2019级新生入住,充分利用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现有房源,现就两校区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学生(延期毕业生)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在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范围内,2019年暑期延长修业年限的2016级(及以前年级)博士生、2014级(及以前年级)直博生、2016级(及以前年级)三年制硕士生、2017级(及以前年级)两年制硕士生,以及在教务处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的2015级(及以前年级)本科生均可申请;

2.2019-2020学年度超过基本修业年限需要继续在校住宿的学生,可通过关注nkshzd微信公众号或登录ssfwzx.nankai.edu.cn网站下载《学院学生延期住宿申请表》,也可到各学院学生工作或团委办公室领取该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表须经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签字同意,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章,统一收取汇总

4.需申请的同学请于515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

5.未按期办理延期住宿申请的学生均视为毕业离校退宿,与毕业生宿舍一并清理;(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需按相关规定办理)

6.所有按期提交申请的学生名单将统一报送注册中心扣缴住宿费,学校按整学年收取住宿费;2019-2020学年冬季毕业的研究生离校退宿事宜届时另行通知,这部分学生离校时退还半年住宿费。

未尽事宜,请向学生生活指导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23509433/85358562

 

 


下载附件: 学院学生延期住宿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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