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到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奖励金申请的通知

根据我校2013年出台的《学院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单位就业的实施办法》,对到中西部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奖励采取申请制。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附件一),学院进行审核推荐盖章,同时提交单位证明(附件二)。根据往年申请情况,西部计划、学院支教团(学生无需通过学院申请,就业中心会跟研工部直接要名单)、部分中西部地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美丽中国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项目学生均属于可申请范围,请相关学生注意申请。
  请相关同学在6月4日上午(周二)10:00前将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学院审核盖章)和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要交原件)以及汇总表(附件三)提交至学院团委。

 

附常见问题解答:

问:老师,我这个单位所在的工作地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答:请阅读《学院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单位就业的实施办法》,文件对中西部地区包括哪些省市有详细说明,对照即可。

问:老师,我应该是在县里工作,符合申请条件吗?

答:不可以。严格要求工作地点要在县以下,乡、镇、村均可。

问:老师,用人单位说了,第一年肯定要派我下基层,但是具体去哪还没定,我能申请吗?

答:不可以。必须是已经确定了才能申请。到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奖励在2019年年底会面向2019届毕业生再次开放申请,如果到时候符合条件,可以进行申请。

问:附件二(单位证明)交个复印件可以吗?

答:不可以,要交原件。


下载附件: 附件二.docx
下载附件: 附件三.xlsx
下载附件: 附件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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