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本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推荐申报候选人须为来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二、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中对候选人申报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各单位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2023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给我校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4个名额,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每个学院及相关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后需要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安排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暂不需照片)及佐证材料请于6月7日前送交学院。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附件2: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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