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学院青年五四奖章”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团员青年踔厉奋发、砥砺笃行,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学院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本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设置2022年“学院青年五四奖章”、“学院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若干;分别按青年科研工作者、青年领头雁、青春领路人、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共五个类别开展评比。原则上,每个类别各单位推荐人选(集体)不超过1人(个)。各类别评选具体要求详见“学院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附件1)。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荐:329日—47日;

2.复核:48日;

3.评审:49日—415日;

4公示:评审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

5.集中表彰:“五四”期间。

各阶段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学院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办法(附件1)。

三、评选方式

评选将按照申请类型,分组进行评审,综合各分组评审的结果,拟定获得“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或个人:

1.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类别拟协同组织部、教工部、工会、教代会等部门,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

2.青春领路人、青年领头雁和青年科研工作者三个类别拟协同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科研部、人文社科部等相关单位及专家,以及往届各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分类别对申报人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具体要求适时调整。

3.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格,撰写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500字以内),并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请有意申请的个人或集体于4512:00前,按照“学院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连同《“学院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发送至zhengyueyang@nankai.edu.cn。(有相关问题可咨询郑月阳:15620625023

4.青春领路人、青年领头雁和青年科研工作者类别需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参评展示,PPT需于公开考评会前2天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按类别进入相应微信群,以方便后续联系沟通(附件6)。



附件: 1.“学院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

    2.“学院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3.“学院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登记表

4.“学院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登记表

5.“学院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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